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临时居民身份证式样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尺寸,彩虹印刷,正面印有证件名称和长城图案背面登载公民本人黑白照片和身份项目。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 居民户口簿;
-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 公安机关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增加,临时身份证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频繁。然而,关于临时身份证的办理以及其法律依据,很多人并不了解。本文将为您详细解答关于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及其法律依据的问题。
一、临时身份证的办理
适用范围
临时身份证是在我国公民在合法住所或者暂住地丢失、被盗、损坏居民身份证时,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的一种证件。临时身份证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1)遗失、被盗、损坏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2)户口迁出本省、市、县,尚未迁入新居地的人员;
(3)因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4)其他需要使用临时身份证的情形。
办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1)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2)已满十八周岁但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
(3)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2)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办理流程
办理临时身份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2)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公安派出所制作临时身份证并发放给申请人。
二、临时身份证的法律依据
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及其相关事宜,都离不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该法明确规定了居民身份证的申领、换领、补领等程序,以及对于未满十六周岁或者已满十六周岁但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的特殊身份认定。临时身份证作为居民身份证的一种补充形式,也同样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保护和规范。因此,在办理临时身份证时,我们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