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293条规定了非法经营罪的定义和处罚。根据该条,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一)销售伪劣商品;(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三)销售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对于“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含义,刑法第225条作出了比较细致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并未很好地界定非法经营罪中“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含义,实践中仍存在很多看似非法经营而又难以认定的行为。
本文将对刑法第293条进行详细解读,重点关注非法经营罪的界定与处罚。我们将对非法经营罪的概念进行阐述,然后分析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主要要件,最后探讨相应的法律依据和处罚措施。
一、非法经营罪的概念
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商品经营或者特许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非法经营罪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之一:(1)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专营、专卖业务的;(2)未经许可,擅自从事进出口贸易的;(3)其他非法经营行为。
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主要要件
根据刑法第293条的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需要满足以下主要要件:
主体要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单位均可成为非法经营罪的主体。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特殊商品、进出口贸易和非专营专卖业务的管理秩序。
主观要件:非法经营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属于违法经营而故意为之。
客观要件:非法经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商品经营或者特许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未经许可;(2)擅自从事商品经营或者特许经营活动;(3)扰乱市场秩序;(4)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三、非法经营罪的法律依据和处罚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的规定,犯非法经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非法经营犯罪行为,还可以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