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代书遗嘱应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有两个以上的现场见证人。 (2)由见证人之一为代书人。 (3)遗嘱上须标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这四个要件的代书遗嘱当属无效。
因此,只要符合上述要求,代书遗嘱就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在遗嘱中涉及到财产分配等重大问题,建议还是请专业律师进行指导和帮助。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身体残疾、行动不便或因其他原因无法亲自立遗嘱的人士,可能会选择委托他人代书遗嘱。然而,关于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和有效性,一直存在着争议。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代书遗嘱的有效性及其法律效力进行探讨。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代书遗嘱并非完全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依法设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代书遗嘱作为一种遗嘱形式,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并非绝对。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委托人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法人等组织不能设立遗嘱。因此,在代书遗嘱中涉及的受托人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否则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代书遗嘱的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遗嘱不得有虚假记载和隐瞒。如果代书遗嘱的内容存在不真实或不完整的情况,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代书遗嘱必须经过公证或者见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自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等方式设立的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因此,代书遗嘱也应当符合这一规定,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的瑕疵填补。若代书遗嘱存在格式瑕疵、文字模糊不清等问题,受托人在立遗嘱时未能及时予以纠正,可能导致遗嘱无效。在此情况下,应参照原遗嘱的内容及双方的陈述来确定遗产分配。
代书遗嘱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力。然而,为了确保遗产分配的公平、合理,建议在设立代书遗嘱时,尽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因程序问题导致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