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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6条:关于非法集资的刑事责任(刑法第236 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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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31 13:11:01life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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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36条规定了盗窃罪,第237条规定了诈骗罪。

在中国,非法集资作为一种经济犯罪行为,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的严格规定。本文将对刑法第236条进行解读,以帮助公众了解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规定和刑事责任。

一、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集资的刑事责任界定

非法集资的行为特征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者未依法取得合法资质,擅自从事融资活动的行为。其主要表现为通过承诺高额回报、虚构投资项目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

非法集资的刑事责任主体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非法集资的主要责任主体为个人和单位。个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非法集资的刑事责任认定

对于非法集资行为,司法机关应依据相关证据和事实,综合考虑行为的性质、规模、影响等因素,判断是否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了非法集资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1)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3)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三、案例分析

近年来,中国政府加大了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力度。例如,2015年,深圳某公司因非法集资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该公司通过虚构投资项目,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共计约人民币10亿元。这一案件表明,中国政府对于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决心和力度是坚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明确规定了非法集资的刑事责任,对于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公众应当提高警惕,防范非法集资风险,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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