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稽查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依法纠正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劳动监察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等相关文件,对劳动稽查大队的工作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劳动稽查大队的职责
监督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
检查用人单位是否按照法定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查处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如拖欠工资、强制加班、歧视性待遇等;
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劳动稽查大队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三、劳动稽查大队的工作流程
发现违法行为:劳动稽查大队通过日常巡查、举报投诉等途径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调查取证:对违法行为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证据;
进一步审查:对证据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构成违法;
作出处理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或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决定;
执行处罚: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支付罚款、补缴社会保险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