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如果员工在同一家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的是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后重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十年的;用人单位与员工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员工不具有过失性辞退的条件,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还未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限期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合同期限不明的合同。在实际生活中,无限期合同的应用非常广泛,如房屋租赁、劳动合同等。然而,由于合同期限不明确,给双方当事人带来了一定的法律风险。因此,对无限期合同的法律解释和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一、无限期合同的权利义务
权利义务平衡原则
根据权利义务平衡原则,无限期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是相对平等的。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当事人享有相应的权益;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合同期限届满后,如果没有明确的约定或者法定事由,原告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被告应当继续履行。
实际履行原则
实际履行原则是指在无明示或默示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和交易习惯来判断是否已经履行合同。对于无限期合同,只要一方当事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且另一方当事人接受的,即可视为已经履行。
二、无限期合同的解除条件
协商一致原则
在无限期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解除合同。例如,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某个特定时间点或某个特定情况下解除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不意味着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法定解除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无限期合同可以被解除。例如,当一方当事人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当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三、无限期合同的实际履行问题
诉讼时效问题
无限期合同的实际履行问题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因此,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限,即使一方提起诉讼,也可能无法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