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编权的定义
改编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作品进行改编,创作出新的作品后享有的权利。改编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且不得损害原作品的基本表达。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改编权主要包括改编为剧本、小说、诗歌等文学作品,以及改编为音乐、戏剧、舞蹈等艺术作品的权利。
二、改编权的法律规定
《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的修改、翻译、注释、整理等权利行使后,其他人基于同一作品创作的,可以视为已取得该作品的著作权。”这一规定明确了在行使改编权后,其他人基于原作品创作的新作品应当视为已取得原作品的著作权。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利用其作品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利用其作品构成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侵权责任的承担
停止侵害:侵权人应当立即停止实施侵权行为,消除对著作权人的侵害。
消除影响:侵权人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侵权行为对著作权人权益的影响继续扩大。
赔礼道歉:侵权人应当向著作权人表示歉意,承认其侵权行为,并向公众公开道歉。
赔偿损失:侵权人应当赔偿著作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和非经济损失。
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著作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侵权判定方法有“接触+实质性相似”利断思路的检讨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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