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1〕22号)精神,结合杭州市实际,决定从2021年8月1日起,将杭州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
一、背景介绍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各地政府都制定了最低工资标准。本文将主要探讨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法律依据以及实施细则。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9〕67号):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浙江省实际,决定自2019年7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三、实施细则
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周期为三年。在每三年的第一个月,杭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根据上一年的经济发展情况和物价水平,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
杭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计算方法为:全日制用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0.8;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208×40小时/周。
用人单位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时,应当遵循“正常工作时间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的原则。在特殊情况下,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用人单位未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以罚款。
四、结语
杭州市政府制定并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企业应当合法合规地支付劳动者工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同时,劳动者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