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毁时,快递公司应当与消费者按照约定进行赔偿。如果没有事先约定,快递公司应当按照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进行赔偿,即市价赔偿。这意味着,如果快递丢失,消费者有权要求快递公司按照丢失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此外,《快递市场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快递丢失的赔偿原则。如果快递服务组织与用户之间就快件丢失的赔偿标准有约定,那么应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赔偿方式主要有两种:(1)如果寄件人为快件购买了保价(保险),那么快递公司应按照保价金额进行赔偿;(2)如果快件没有购买保价,那么赔偿将依据《邮政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