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洋子Yoko是凤凰卫视新闻主播,2015年中华小姐环球大赛总冠军。她的微博账号是@yokoguoyangzi 。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侵权行为日益严重,给原作者和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近日,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洋就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及其防范进行了深入探讨。
一、网络侵权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未经许可擅自复制、传播他人作品;
未经授权使用他人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
未经许可擅自公开演出、播放他人音乐、电影等作品;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名誉进行商业宣传等。
二、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网络侵权行为应当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停止侵权行为;
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
赔偿损失。
三、网络侵权行为的防范措施
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网络侵权行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加强网络监管,对网络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鼓励原作者和企业积极维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郭洋表示,网络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原作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网络环境的秩序。因此,全社会应共同努力,加强法治建设,切实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公平正义的市场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