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是为了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而制定的。该规定的适用范围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予以修改。
法律义务
事业人员作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工作职责,为人民服务。具体法律义务包括: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国家政策;恪尽职守,勤勉工作;保守国家机密,遵守职业道德;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等。
权益保障
事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在劳动关系中,事业人员享有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权利,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内容。事业人员还享有带薪休假、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职业操守与法律责任
事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一旦发现事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涉及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刑事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止腐败与廉政建设
为了维护事业人员的法律权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国家加强了廉政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事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同时,广大事业人员也要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律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事业人员在享有法律保障的权益的同时,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