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中(不含港澳台),各个省份均有了自己的地方版资产管理公司 (包括在筹地方AMC)。其中,广东4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浙江、福建、山东省均有3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吉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辽宁省各一家。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合法合规经营对于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法律环境中面临着诸多挑战。本文将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环境及其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法律环境
法律法规完善
近年来,中国政府对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立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2016年,《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设立及运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运作和管理等方面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如《证券法》、《公司法》等也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基本保障。
监管政策逐步完善
为了加强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中国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例如,2018年,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业务活动的指导意见》,从业务范围、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对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政策的出台有助于引导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合规经营,降低监管风险。
二、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挑战
法律适用不明确
尽管相关法律法规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基本保障,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一定的法律适用不明确的问题。例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时,如何界定“不良”以及如何确定处置价格等问题尚无明确的规定。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跨境投资、融资融券等领域的法律适用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监管压力不断加大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的职责日益凸显。这使得监管部门对其合规经营的要求不断提高,监管压力不断加大。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需要在不断加强自身合规管理的同时,积极与监管部门沟通协作,确保业务活动的合法性。
业务风险较高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往往面临较高的业务风险。如何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这些风险,是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面临的重要课题。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创新,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新产品、新业务方面的探索也将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三、建议
加强立法工作,明确法律适用标准
政府部门应继续完善地方资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法律适用的标准和程序,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合法合规经营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依据。
完善监管政策,降低监管风险
监管部门应根据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监管政策,提高监管效果。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提升自身合规管理能力,降低业务风险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应加强自身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提高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能力。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提升员工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