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民在出行中遇到涉及公交、地铁、出租、省际客运、旅游客运、一卡通卡、高速公路等方面的问题可拨打“12328”,24小时人工服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公共交通作为出行的重要方式,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便捷的生活服务。然而,在公共交通领域,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的纠纷也时有发生。为了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于公交电话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本文将从法律规定的权益保障与责任担当两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法律规定的权益保障
乘客有权拨打公交电话寻求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承诺。”乘客与公交公司在购买乘车票时,应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根据合同法的精神,乘客在乘坐公交车过程中遇到问题,有权拨打公交电话寻求帮助。公交公司有义务提供及时、有效的协助,以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公交公司应对电话求助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损害,免除侵权人的责任。”如果乘客因自身原因导致损害,公交公司可以依法免责。然而,如果乘客拨打公交电话求助是因为公交公司的过错,如车辆故障、驾驶员失职等原因导致的,公交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乘客在拨打公交电话过程中遭遇的骚扰、欺诈等行为,公交公司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责任担当
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为了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具体措施包括:加强驾驶员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加强客服人员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乘客的问题。
公交公司应当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共同维护公共秩序
公交公司应当积极配合执法部门,共同维护公共秩序。具体措施包括:配合公安部门打击非法营运行为;配合城管部门整治公交车站及周边环境;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通过这些措施,既可以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也可以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贡献。
公交电话作为一种合法途径,乘客在遇到问题时可以拨打寻求帮助。同时,公交公司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公共交通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优质的出行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