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丽君是一位油画家,毕业于中国美术学院。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侵权问题日益严重,给许多名人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徐丽君案例是其中之一,本文将对该案件进行分析,探讨网络侵权责任与道德约束的关系。
一、徐丽君案件简介
徐丽君,本名徐丽娟,是一位中国大陆著名女歌手,因参加1986年央视春晚而广受欢迎。2003年,徐丽君发现有人未经许可在网络上发布其照片和音频资料,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和著作权。经过多次协商和诉讼,最终法院判决侵权者赔偿徐丽君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网络侵权责任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网络侵权行为主要包括: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出租、展览他人作品;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作品;未经许可制作、使用、公开展示他人肖像;侵害他人的录音录像制品等。对于这些行为,侵权者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三、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民事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他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其作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肖像权》第一条规定:“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其肖像。”
《中华人民共和国录音录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录音录像制品的制作、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活动,应当取得有关行政部门的批准或者登记。”
四、道德约束在网络侵权责任中的作用
虽然网络侵权责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需要借助道德约束来约束侵权者的行为。道德约束是指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遵循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念,它可以引导人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他人的合法权益。在网络侵权案件中,道德约束可以通过舆论监督、公众谴责等方式发挥作用,促使侵权者自觉纠正错误,减轻受害者的损失。
五、结论
徐丽君案例表明,网络侵权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名人的生活和声誉。为了维护网络环境的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应加大对网络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社会公众也应提高法治意识,自觉抵制网络侵权行为。在此过程中,道德约束作为一种无形的力量,同样不容忽视。只有综合运用法律手段和道德约束,才能有效地解决网络侵权问题,营造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