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一本院校,位于北京市,是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和教育部共建,直属于中华全国总工会的一所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1946年4月从华北联合大学分离建校的晋察冀边区行政干部学校;2003年,改制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更名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
劳动关系学是研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关系的一门学科,它涉及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除,以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等方面。本文将从劳动关系学的角度,探讨其在法律领域的应用与影响。
一、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件: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具备民事行为能力;遵循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国家利益。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等事项,都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
二、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因权益发生纠纷而产生的争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处理劳动争议的原则包括: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依法处理原则。还应当尊重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以确保劳动争议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
三、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以下权益:工资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社会保险权、福利待遇权、职业安全卫生权等。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劳动法的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四、劳动关系的调整与终止
劳动关系的发展和变化会影响到劳动法的实施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的调整包括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等。在特定情况下,如经济结构调整、企业破产等,劳动关系的终止也可能需要依据法律规定进行。
劳动关系学在法律领域的应用与影响主要体现在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劳动争议的处理原则、劳动法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以及劳动关系的调整与终止等方面。通过深入研究劳动关系学,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来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