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包代管"是指工程或行政监督检查职能等通过将责任和权利等以合同形式分包给别的单位、企业等,发包方对安全、质量等不再管理。这样就有可能把许多要求一定技术、管理能力的工作转包给没有达到技术、管理要求的单位或企业等而造成许多事故,同时致命的是分包的单位或企业往往更看重效益而忽略了安全和质量的投入而出现事故。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财产管理的需求也日益增长。在这种背景下,一种名为“以包代管”的新型托管模式应运而生。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对这一新型托管模式进行探讨,分析其合法性、适用范围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
一、以包代管的法律依据
《合同法》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具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因此,以包代管实际上是一种合同关系,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这个过程中,托管方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如保护客户的财产安全、按照约定提供服务等。
《物权法》
虽然《物权法》主要关注不动产的设立、变更和转让等问题,但它也涉及到了对动产的保护。在以包代管的情况下,托管方有责任妥善保管客户的财产,避免造成损失。一旦发生纠纷,托管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以包代管的适用范围
个人客户
以包代管主要适用于个人客户,如企业主、投资者等。他们将自己的财产交给托管方进行管理,以实现资产增值或风险分散的目标。
非金融机构
与传统的银行托管相比,以包代管更适合非金融机构,如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这些机构通过提供专业的投资建议和管理服务,帮助客户实现财富增值。
三、以包代管可能存在的问题
法律法规不完善
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一些关于财产托管的法律法规,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对于以包代管的具体操作流程、监管要求等方面尚无明确规定。这可能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一定的风险。
信用风险
由于以包代管涉及到多方主体的利益交换,因此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如果托管方无法履行承诺或者出现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客户财产损失。为了降低这种风险,有必要建立健全的信用评价体系和风险防范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