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当今信息化社会,网络已经成为人们生活、工作、学习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侵权行为也日益严重。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对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
白雪梅教授是我国著名的法律专家,她曾多次就网络侵权责任法律问题发表观点。在她看来,网络侵权责任法律问题的核心是确定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侵权行为应当具备以下要件:行为人的过错、行为的违法性、损害的存在以及因果关系。在网络侵权案件中,往往涉及到言论、名誉、隐私等方面的侵犯。
关于言论侵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因此,对于网络上的侮辱、诽谤等言论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关于名誉侵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荣誉权。”在网络环境下,一些不实的言论可能导致他人名誉受损,受害人同样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关于隐私侵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六条规定:“民事主体有权依法处理个人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泄露、篡改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在网络环境中,一些不法分子可能通过黑客攻击、恶意软件等手段窃取他人个人信息,进而进行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对于这类行为,受害人同样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白雪梅教授强调,网络侵权责任法律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关注和努力。作为公民,我们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网络安全;作为法律工作者,我们应当不断丰富和完善网络侵权责任法律体系,为维护公民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