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资源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资源税计税依据包括价外费用。其中,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因此,资源税的计税依据是包括价外费用的。
一、引言
资源税是针对企业开采、利用自然资源所形成的国有资源征收的一种税收。在我国,资源税的法律规定和计税依据是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对我国资源税的法律规定及计税依据进行简要分析,以期为相关领域的研究和实践提供参考。
二、资源税的法律规定
资源税的概念及其法定形式
资源税是指为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而征收的税种。在我国,资源税的主要形式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等能源资源以及水资源、土地资源等非能源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的规定,资源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征收。
资源税的基本税率
我国对不同类型的自然资源分别设定了不同的基本税率。例如,原油和天然气的基本税率为30%,煤炭的基本税率为2%。还有一些优惠政策,如对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给予减征或者免征优惠。
资源税的减免政策
为了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资源税的减免政策。这些政策包括: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给予税收优惠;对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给予减免;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给予加收资源税的惩罚性措施等。
三、资源税的计税依据
资源开发利用量
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企业的资源开发利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的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应当按照实际开采或者利用的数量乘以规定的税率计算。同时,还需要考虑矿产资源的等级和品质等因素,确定资源等级和价格。
资源市场价格变化情况
为了保持税收的公平性和稳定性,我国对资源税的计税依据还要考虑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具体来说,就是在每个纳税年度内,企业的实际资源开发利用量与其上一年的实际资源开发利用量的差额乘以当前市场价格与上一年度平均市场价格之比,作为本年度应纳税额的调整因素。这样既能体现企业实际的开发利用水平,又能反映市场价格的变化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