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坑洼”是一个汉字词语,拼音是kēng wā,意思是形容物体表面凹凸不平,高高低低。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道路基础设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在一些地区,仍存在道路坑洼问题。近日,一起因道路坑洼引发的交通事故引起了广泛关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责任归属应该如何判定呢?
我们需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该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因道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交通设施出现故障或者异常情况,影响通行安全的,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采取措施排除障碍,防止事故发生。”从这条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出,当道路出现坑洼等异常情况时,驾驶人有义务采取措施排除障碍,确保通行安全。
对于因道路坑洼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来进行。一般来说,如果坑洼路段并未对行驶造成明显影响,而驾驶人未能察觉并采取相应措施,那么驾驶人应承担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坑洼路段对行驶造成了严重影响,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行驶,而驾驶人未能及时采取措施排除障碍,那么交通运输部门或管理单位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道路坑洼问题,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也有责任加强巡查和维修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此,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应当定期对道路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在道路坑洼引发交通事故的情况下,责任归属的判定应综合考虑驾驶人的主观意识、行为表现以及路况状况等因素。同时,政府部门和相关企业也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共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