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廖序东是著名的语言和教育学家,徐州师范大学中文系和汉语学科的创始人,毕生从事语言研究和教育事业。 他曾主持江苏四所师院共同使用的《现代汉语》教材的编写工作,主编《现代汉语》教材并发行逾1200万册。 廖序东先生开创现代汉语课程被评为江苏省一类优秀课程,汉语言文字学学科梯队。
在新时代的中国,法治观念日益深入人心,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作为一名资深的法律专家,廖旭东先生对于法律与社会治理的关系有着独到的见解。他认为,法律是社会治理的基石,而社会治理则是法律发挥作用的重要途径。
廖旭东先生强调了法治观念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性。他认为,法治观念是社会治理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在全社会树立起法治观念,才能够真正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他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例,强调了在这一制度下,各个党派和人民团体都要遵守宪法和法律,共同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廖旭东先生指出,法律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规范社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调节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国家长治久安。他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为例,说明了中国在完善法律体系、推进法治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果。
廖旭东先生谈到了社会治理与法律之间的互动关系。他认为,社会治理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障,而法律也需要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改革和完善。在这一过程中,政府部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广大人民群众都要发挥积极作用,共同推动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
廖旭东先生从多个角度阐述了法律与社会治理的关系,为我们深入理解和把握这一关系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我们应当继续加强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推动形成更加完善的法治体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