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四种情形: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条件。其中,法定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酌定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认为虽然有犯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
在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公诉人或自诉人可以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或原告提起诉讼。然而,根据法律规定,并非所有犯罪行为或民事纠纷都适合进行刑事追诉或民事诉讼。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不予起诉,即法定不起诉。本文将详细介绍法定不起诉的含义、适用范围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法定不起诉的定义
法定不起诉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或原告提起的诉讼,检察机关或法院依法决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或民事责任的行为。换句话说,就是原告或公诉人虽然提起了诉讼,但由于法律规定的特定原因,诉讼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被判决为不予起诉。
二、法定不起诉的适用范围
刑事诉讼中的法定不起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2)证据不足或者不符合起诉条件的;
(3)被告人认罪悔罪的;
(4)属于自诉案件的受害人放弃追究刑事责任的;
(5)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不起诉:
(1)权利人主张权利的事实依据不足的;
(2)证据不足以支持原告主张的;
(3)原告滥用诉讼权利,致使司法秩序受到严重损害的;
(4)其他依法不予起诉的情形。
三、法定不起诉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中,都有关于法定不起诉的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于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则规定:“当事人提出请求或者同意调解后,对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
四、结语
法定不起诉是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主要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和效率。在实际操作中,公诉人和自诉人在提起诉讼时,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免因法定不起诉而被判不予立案。同时,作为当事人,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便在必要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