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菁珩是一位中国核武器专家,曾任221厂的厂长。他于1963年分到了221厂的核材料车间,一直从事原子弹、氢弹原料最后的精加工、成型和组装的工作。 2024年1月,出版书籍《 中国原子城纪事》。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技术的发展,网络侵权问题日益严重,给许多创作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为了保护知识产权,我国对网络侵权责任的立法和执法工作也在不断完善。本文将从王菁律师的角度,对网络侵权责任的立法与执法进行探讨。
我们来看一下我国网络侵权责任立法的发展。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正式实施,其中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这一规定为网络侵权责任立法奠定了基础。此后,我国还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如《网络安全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对网络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和规范。
然而,尽管我国已经制定了一定的网络侵权责任立法,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网络侵权行为的界定较为模糊,导致执法部门难以准确判断是否构成侵权;另一方面,网络空间的跨境性和匿名性使得追踪侵权行为更加困难。因此,加强网络侵权执法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王菁律师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完善网络侵权责任立法。在现有立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网络侵权行为的界定标准,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以提高违法成本。
提高执法部门的技术水平。通过培训、引进先进技术等方式,提高执法部门对网络侵权行为的识别能力和追踪能力。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打击网络侵权行为的合力。
强化国际合作。网络侵权行为往往具有跨境性,因此需要与其他国家加强合作,共同打击跨国网络侵权行为。
网络侵权责任立法和执法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