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侵权问题日益严重。近日,著名律师杨默就网络侵权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他指出,网络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侵犯著作权、侵犯商标权、侵犯肖像权等。在面对这些侵权行为时,受害者应当积极维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杨默强调了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他表示,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创作者来说具有极高的商业价值和精神价值。因此,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在实际操作中,受害者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权。还可以通过签订保密协议、著作权许可协议等方式来预防侵权行为的发生。
杨默谈到了商标权保护的问题。他认为,商标是企业品牌的象征,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被侵权企业的合法权益,还会对市场秩序产生不良影响。针对这一问题,政府部门应当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企业也应当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加强商标保护。
杨默讨论了肖像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他表示,肖像权是指个人对自己肖像的使用、公开或者禁止他人非法使用的权利。在网络时代,肖像权侵权行为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如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使用肖像进行商业宣传等。对于这类问题,受害者可以依法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当提高对肖像权保护的认识,共同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