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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养孩子的法律条件与要求(领养孩子的法律条件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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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7-29 23:33:01life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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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

领养孩子的程序和要求

领养人的资格和条件

被收养人的权利和义务

领养关系的终止条件

二、领养人的资格和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有固定住所,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无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行为;

年满30周岁;

未有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

未患有法定禁止领养的疾病。

三、被收养人的权益保护

被收养人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权利;

被收养人在法律上与领养人确立亲子关系;

被收养人可以随时提出解除领养关系,但需征得领养人的同意;

被收养人在成年后有权查询自己的出生证明。

四、领养关系的终止条件

领养人在遗嘱指定继承人或依法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

领养人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

领养人在被收养人年满18周岁后;

领养人在被收养人生病或者意外死亡后;

领养人在被收养人解除领养关系后。

根据我查到的信息,中国收养法列举了收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4个条件:没有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此外,民法典规定的收养人应符合的条件增加到5个,新增了“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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