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侵权行为日益增多,给原作者、出版社等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的侵害。为规范网络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我国司法机关对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司法解释与法律适用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一、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司法解释
近年来,我国针对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司法解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了网络著作权利纠纷的基本原则和裁判标准,包括作品的构成要件、独创性要求、信息网络传播的认定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定了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和认定标准,以及经营者因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明确了网络域名民事纠纷的审理原则和裁判标准,包括域名权属的认定、域名转让合同的效力、域名侵权行为的认定等。
二、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法律适用
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法律适用方面,我国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著作权法定原则:著作权人依法享有著作权,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进行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对于网络侵权行为,同样适用著作权法定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中,除非权利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网络侵权行为,同样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公平原则:在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中,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赔偿数额。
惩罚性赔偿原则:对于故意侵犯知识产权、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