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古以来,澳门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澳门是中国领土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澳门特别行政区(英语:Macao,葡萄牙语:Macau),简称“澳”,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位于中国南部珠江口西侧,是中国内地与中国南海的水陆交汇处,毗邻广东省,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距60公里,距离广东省广州市145公里。澳门特别行政区由澳门半岛、氹仔岛、路环岛、路氹城(路氹填海区)组成,截至2023年9月,土地总面积已扩展为33.3平方千米。截至2023年底,总人口为68.4万人。
一、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澳门特别行政区(简称澳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实行“一国两制”。澳门拥有高度自治权,享有行政管理、立法和独立的司法权以及终审权。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负责领导特区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是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由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和间接选举产生的议员组成。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与中国的关系
主权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基本法》,澳门是中国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是在中国主权下的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但在涉及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问题上,中央人民政府保留其决定的权力。
中央政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应当向中央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监督。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基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法律。
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内地的关系
澳门特别行政区与内地保持密切的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通过“一国两制”政策,澳门特别行政区得以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同时又能够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为国家的发展做出贡献。
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中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其法律地位与中国紧密相连。在尊重“一国两制”原则的基础上,澳门特别行政区将继续保持其独特的法律地位和自治权,为国家的繁荣和稳定作出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