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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林的法律视角:以法治为核心推进社会进步(宁德林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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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28 02:11:01life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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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鸿,男,汉族,福建霞浦人。曾任福建省古田县人民政府县长、古田县委书记。宁德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

在当今社会,宁德林认为,法治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的基石。法治的核心是以法律为准绳,以公平正义为目标,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治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立法先行,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在宁德林看来,法治建设不仅要关注法律的制定和实施,还要关注法律的监督和执行。为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权力滥用。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法律的执行力度,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法治建设中,宁德林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例如,要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网络安全等领域的立法和执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宁德林还认为,法治建设要坚持民主原则,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让人民群众参与到法治建设中来。通过广泛的民意征集、公开透明的立法程序、充分讨论的立法环境等手段,确保立法更好地反映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

宁德林从法律的角度出发,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全面而深入的法治建设视角。他强调了法治在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民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我们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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