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只要ETC车辆在重大节假日期间(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则该次行程全程免收通行费;在节假日前或节假日后驶离高速公路出口收费站的,将收取全程费用。
随着国家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高速公路已经成为了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为了鼓励更多人选择高速公路出行,我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部分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政策。本文将从法律依据和实施细则两个方面对高速免费政策进行解读。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公路发展的实际情况,对高速公路实行收费优惠措施。”这为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提供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的价格制度。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物品和服务,应当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制定。”这为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的实施提供了价格制定的依据。
二、实施细则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的实施周期: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规定,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的实施周期一般为一年,具体时间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在这一年的时间里,符合条件的车辆可以免费通行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的适用范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适用于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所有车辆,包括小型客车、大型客车、货车、专用汽车等。但是,对于运输危险品、超限货物的车辆以及非应急救援车辆不适用免费通行政策。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的申领流程:符合免费通行条件的车辆,车主需要在出发前向目的地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免费通行手续。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会发放免费通行证明,车主需携带该证明行驶至目的地所在地的收费站交验,方可免交相应费用。
高速公路免费通行政策的监管与处罚:对于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免费通行证明的车辆,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未按规定申请免费通行手续的车辆,也将按照规定收取相应的通行费用。
高速免费通行政策是我国政府为了鼓励更多人选择高速公路出行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优惠政策。在享受这一政策的同时,我们也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