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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确保公共安全与可持续发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自()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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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23 04:33:01life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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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城镇燃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规。该条例明确了城镇燃气的管理原则、监管职责、用户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内容,对于规范城镇燃气市场秩序、预防和减少燃气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基本原则

公共安全优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明确了公共安全是城镇燃气管理的首要任务,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

依法治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可持续发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强调了城镇燃气事业的可持续发展,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燃气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燃气利用效率,推广清洁能源,降低温室气体排放。

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监管职责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镇燃气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负责对燃气运输、输配等环节的安全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城镇燃气市场秩序的监管,打击非法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用户应当遵守燃气使用规定,定期检查燃气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维修处理。

三、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对用户权益的保障

用户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不得受到不公平待遇和歧视性价格。

用户有权获得安全、优质的燃气服务,享受法定保险保障。

用户有权对燃气设施存在的问题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对燃气设备安全的要求

燃气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生产、销售合格的燃气设备。

燃气设备安装、维修、改造等工程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五、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对事故预防的规定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燃气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对于违反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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