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性存款是指银行吸收的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居民个人存入的,并可由其自行支配的资金形成的存款。银行经办的一般性存款主要包括:自筹基本建设存款、更新改造资金存款、地质勘探及建安企业存款、专用基金存款、信托存款、企业定期存款、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委托贷款基金结余等 。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银行业务日益丰富,其中一般性存款作为一种常见的金融产品,其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也成为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本文将对一般性存款的法律规定进行解析,以期为广大读者提供有关法律知识的参考。
一、一般性存款的定义与性质
一般性存款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向不特定对象吸收的资金。这类存款的特点是投资者可以随时存入或取出,而银行无需事先通知投资者。一般性存款的性质主要表现为无固定期限、流动性强、收益可变等特点。
二、一般性存款的法律规定
存款人权益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对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保护。银行在办理一般性存款业务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
存款人保密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银行在办理一般性存款业务时,有权要求存款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同时,存款人也有义务对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
存款人变更账户信息的规定
如果存款人需要变更账户信息,应当及时通知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银行有权对存款人的变更申请进行审查。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银行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存款人提前支取本息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存款人在约定的存期内提前支取本息的,应当按照实际存储天数和利率支付利息。如果存款人在未约定存期的情况下提前支取本息,银行可以按照实际存储天数和利率支付利息,但最多不得超过原定利率的四倍。
三、一般性存款的法律责任
银行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银行在办理一般性存款业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给存款人造成损失的,银行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费用。
银行承担行政责任
如果银行在办理一般性存款业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被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的,银行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银行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银行在办理一般性存款业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银行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将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一般性存款作为一种常见的金融产品,其法律规定和法律责任不容忽视。广大读者应当加强对一般性存款相关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金融素质和风险防范意识。同时,银行也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