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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安律师谈网络侵权责任法律问题(吴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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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4 19:55:02life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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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安浩是株洲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1965年5月出生,湖南株洲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侵权问题日益严重。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对网络侵权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将由专业律师吴安为您解读网络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

我们需要了解我国关于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一规定为网络侵权责任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

我们需要了解网络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销毁用户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信息。”网络运营者在未履行上述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导致用户信息泄露、篡改或者销毁的,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再次,我们需要了解网络侵权责任的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侵权行为造成著作权人损失的,著作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侵权人的盈利额加法定赔偿数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因此,网络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包括权利人的直接损失和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我们需要了解如何维权。当发现网络侵权行为时,权利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权利人需要提供证据证明网络侵权行为的存在以及自己的损失情况。同时,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综合判断,作出公正的判决。

网络侵权责任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应当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通过吴安律师的专业解读,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网络侵权责任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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