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9月20日23时许,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发生一起特大火灾,经龙岗区消防部门全力扑救,火灾很快被扑灭,事故共造成43人死亡,88人受伤。最后调查组总结了龙岗区舞王俱乐部9.20特大火灾事故的原因如下: 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是员工在舞台上违规发射烟花弹,烟花弹点燃了天花板上的可燃材料,导致天花板起火。
在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如何界定各方的法律责任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特大火灾事故的责任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建筑物管理单位:建筑物管理单位应当对所管理的建筑物的安全负责,确保建筑物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如果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管理单位未能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导致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管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如果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导致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个人及家庭用户:个人及家庭用户在使用电器、煤气等能源时,应当注意安全,避免发生火灾事故。如果个人及家庭用户因疏忽大意导致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政府部门:政府部门在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当迅速展开救援行动,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政府部门还应当加强对建筑物、施工现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如果政府部门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失职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特大火灾事故中,受害者有权依法获得赔偿。受害者可以向建筑物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责任方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因火灾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受害者还可以向政府部门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政府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在特大火灾事故中,各方都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政府部门要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筑物管理单位、施工单位等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个人及家庭用户要注意安全,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减少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