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过户法律规定
车辆所有权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车辆所有权的变更需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
车辆抵押解除:如车辆存在抵押情况,需在办理过户前解除抵押。
车辆交通违法处理:如车辆存在交通违法未处理完毕,需先完成交通违法处理后方能办理过户。
二、车辆过户注意事项
双方当事人身份证明:卖方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行驶证、驾驶证:卖方需提供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买方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购置税证明:卖方需提供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买方需提供购置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交强险保单:卖方需提供交强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买方需提供交强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
商业保险保单(如有):卖方需提供商业保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买方需提供商业保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件:如车辆牌照、临时号牌等。
三、车辆过户流程
双方当事人携带上述事项中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共同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
填写《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表》。
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如无异常情况,将资料录入系统并签发《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证书》。
双方当事人在《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登记证书》上签字确认。
缴纳过户费用,领取新的行驶证、号牌和临时号牌。
按照新行驶证的相关信息进行办理车辆年检、维修保养等相关事宜。
车辆过户是指车辆在造成买卖后需要去车管所作车辆产权人变更的登记。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机动车登记证书;(四)机动车行驶证;(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