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时间是工作日7:30至20:00。具体范围是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 (G4202) (不含)以内所有道路。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受限制。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随着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许多城市采取了限行政策来缓解交通压力。限行政策是指对特定时间段和区域内的机动车实行限制行驶的措施。本文将从法律依据和实施细则两个方面,对限行政策进行探讨。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务院公安部门可以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情况,对机动车实行限行。各地还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限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为了改善空气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对高污染机动车实行限制行驶。具体包括:(1)重污染天气期间,禁止高污染机动车上路行驶;(2)限制高污染机动车在主城区内行驶。
二、实施细则
限行时间
限行时间通常根据当地气象部门发布的空气质量指数(AQI)情况来确定。在空气质量较差的情况下,限行时间会相应延长或扩大范围。部分城市还会根据工作日和周末的不同,设置不同的限行时间。
限行区域
限行区域主要针对主城区内的高污染车辆。具体的限行区域由各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在限行期间,进入限行区域的车辆需要接受检查,符合条件的车辆才能继续通行。
限行措施
限行措施主要包括:(1)尾号限行,即按照车牌号码的最后一位数字进行限行;(2)临时交通管制,如设置专用车道、限制通行方向等;(3)强制报废,对于达到一定使用年限的高污染车辆,政府有权强制报废。
限行政策作为一种有效的交通管理手段,在缓解交通拥堵、改善空气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级政府应依法制定和实施限行政策,同时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共同营造绿色、和谐的交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