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国工会法》的相关条文,只有正式员工才交纳工会会费,而临时工则没有这个义务。因此,从依据法律法规的出发,临时工的工资不应归入工会经费计提基数。
但是在实际情况下,有一定的灵活性。有的企业会将临时工的工资也计入工会经费计提基数,但是这种做法并不合法。因为如果将临时工的工资也计入工会经费计提基数,而临时工却没有交纳工会会费,违背了《中国工会法》的规定,也超出了企业的财务责任范围。
在中国,工会是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组织。为了保障工会的正常运作,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作出了明确规定。本文将对这些规定进行解析,并结合实际操作为读者提供指导。
一、工会经费计提基数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工会经费的计提基数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
职工福利费:用于支付职工的职工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费用,以及职工教育、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财产收入:包括会员缴纳的会费收入、捐赠收入等。
其他收入:如政府补贴、投资收益等。
二、工会经费计提基数的法律实践操作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企业在计算工会经费计提基数时,需要综合考虑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工会财产收入等因素。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确定职工工资总额:企业应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计算出职工工资总额。
核算职工福利费: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算本单位职工的职工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费用,以及职工教育、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统计工会财产收入:企业应统计会员缴纳的会费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项收入。
汇总各项收入:将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工会财产收入等各项收入汇总,得出工会经费计提基数。
计提工会经费:企业根据计算出的工会经费计提基数,按照法定比例计提工会经费。
三、总结
工会经费是保障工会正常运作的重要资金来源。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工会经费计提基数的法律规定,正确计算和使用工会经费,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企业还应加强与工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企业的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