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的答复,收费公路政策对加快我国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和私家车的日益普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公路交通量增长迅速,收费站拥堵严重,降低了公路通行效率和服务能力,给公众出行带来不便,有的收费站堵车长达数公里,司乘人员反映强烈。
2012年之前,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每年都提出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的建议和提案,特别是2012年,全国政协把收费公路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作为重点提案并召开现场会进行督办。
各地已公布的免费细则基本沿用了《通知》要求: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在收费公路的7座及以下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出口时间为准)。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免费政策已经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交通优惠政策。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高速公路免费的法律依据和实施细则。本文将对这些法律依据和实施细则进行简要介绍。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国家对公路建设、养护、经营和管理实行收费制度。同时,国家鼓励采取各种方式推广高速公路通行,提高公路的使用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国家对公路通行费实行定价、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等价格形式。其中,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公路通行费优惠,国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
二、实施细则
收费年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高速公路的收费年限一般不超过25年。在收费年限到期后,国家将对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免费车辆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高速公路免费通行适用于7座以下(含7座)载客汽车、非营运载货汽车以及摩托车等车辆。但对于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特定车辆,国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免费政策。
免费时间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一般包括国家法定节假日、重大节日期间以及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国家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进行调整。
实施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的规定,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高速公路的统一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管理。
高速公路免费政策是我国政府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利益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依据和实施细则,我国政府旨在促进高速公路的普及应用,提高公路的使用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