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小辉,男,汉族,1976年1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教授。现任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
在中国,劳动争议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常见的纠纷。本文将以陈小辉为例,对如何在劳动争议中维护自己的权益进行法律相关的解析。
一、陈小辉的基本情况
陈小辉,男,1978年出生,某国有企业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导致陈小辉与公司产生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的起因
根据陈小辉的陈述,他的劳动合同于2015年到期后,双方未续签。然而,公司在2016年初仍然继续让陈小辉工作,并按照原合同支付工资。由于陈小辉认为公司未按照规定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三、法律依据及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责任。
在本案中,陈小辉可以依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支付其自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1日的双倍工资。同时,由于公司未按照规定与陈小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陈小辉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结论
通过对陈小辉法律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应当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