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如果前期利率没有超过年利率24%,可以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如果前期利率超过年利率24%,则不能计入后期借款本金。此外,借款期间届满后应当支付的本息之和,不能超过最初借款本金与以最初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24%计算的整个借款期间的利息之和 。
在金融领域,人们经常会听到“利滚利”这个词汇。那么,什么是利滚利呢?本文将对利滚利这一法律术语进行解析,并结合实际案例探讨其在法律中的应用。
一、利滚利的概念
利滚利是指在贷款或投资中,利息不仅产生于已发生的借款或投资本金,还产生于之前累积的利息。简单来说,就是债务或投资本金所产生的利息又成为新的债务或投资本金,从而使债务或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利息总额也不断增加。这种现象在金融市场中非常常见,尤其是在贷款、信用卡还款等方面。
二、法律对利滚利的规定
在中国,关于利滚利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这里明确规定了借款人应按照约定支付利息,逾期支付利息则应承担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70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支付利息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同样,这里也明确规定了借款人应按照约定支付利息,逾期支付利息则应承担逾期利息。
三、利滚利在实际案件中的应用
以一起房屋抵押贷款案例为例,甲方(贷款人)与乙方(借款人)签订了一份房屋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乙方以自有房产作为抵押物,向甲方借款100万元,年利率为6%。合同生效后,乙方按月偿还本金及利息。然而,乙方未能按照约定及时还款,导致甲方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在此过程中,甲方计算出的实际借款金额已经远远超过了最初的本金金额,因为利息一直在不断地滚动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在本案中,甲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以及国家有关规定,要求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同时,甲方还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如解除合同、要求赔偿损失等。
利滚利是一种常见的金融现象,在法律上也有明确的规定。借款人在签订贷款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同时,贷款人也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在实际生活中,遇到类似问题时,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