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深户,即可有资格在深圳续签居住证:
- 同时满足社保和居住登记的非深户居民。持证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记录的居住时间累计满八个月的,视为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
- 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深圳市流动人口暂住证》或者《深圳市临时住宿登记证明》的人员。
- 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人员。
您可以通过深圳公安官方公众平台、微信(“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i深圳APP、市政务服务一体机等网上办理入口注册账号并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制证中心将制好的证件8个工作日内送至居住证窗口或邮局 。
一、申请条件
申请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在深圳市连续居住满3年(含3年)以上,且符合本市人口政策规定;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无违法犯罪记录;
申请人在深圳市有稳定的工作和合法稳定的住所;
申请人在深圳市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和经济基础。
二、所需材料
有效的深圳居住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结婚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孩子出生证明或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在职证明或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的社保卡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网上预约:登录深圳市居住证服务平台,进行网上预约;
准备材料:按照预约时间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提交申请;
现场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
领取居住证: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到指定地点领取新的居住证。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如有变更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办理续签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续签权利;
如申请人在续签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咨询深圳市居住证服务中心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