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文娟医生是北京医科大学人民医院皮肤科的主任医师,教授和硕士生导师。她于1970年毕业于遵义医学院,从事皮肤病临床、教学、科研工作近30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侵权问题日益严重。近日,知名律师张文娟就网络侵权责任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她表示,网络侵权行为已经构成民事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网络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对于这些侵权行为,受害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网络信息内容的管理,防止侵权信息的传播。
张文娟律师指出,网络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等。其中,赔偿损失是网络侵权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受害人因网络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包括实际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实际损失是指因侵权行为导致的财产减少或者灭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则是为了弥补受害人在精神上所受到的创伤和压力。
在网络侵权案件中,确定赔偿数额往往较为复杂。张文娟律师表示,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一是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二是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三是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实际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四是侵权行为发生的地区、行业等因素。
张文娟律师还提醒广大网民,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网络安全。在发现网络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协助有关部门及时查处侵权行为。同时,她呼吁加强网络法律法规的完善,提高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以便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