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77是一种美白成分,也称为苯乙基间苯二酚(SymWhite 377)。所有在普通化妆品备案配方中添加了“377”的产品,都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由各省级药监局予以查处。因此,含有“377”的化妆品被禁止销售。
在美国,针对烟草产品的监管法规由联邦政府和各州政府共同制定。其中,一项名为“377条款”的规定对电子烟的销售和使用进行了明确的限制。本文将对这一条款进行详细解析,以帮助读者了解美国法律对电子烟的管制措施。
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377条款。这个条款实际上是《联邦烟草、香烟、火柴和其他燃烧物品法案》(FD&C Act)中的第18篇第377款,该条款规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和供应某些类型烟草制品的具体范围。2016年,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一项行政命令,将电子烟纳入受“377条款”约束的产品之列。因此,在美国市场上销售和使用的电子烟必须符合年龄限制和成分标准。
那么,哪些电子烟产品受到“377条款”的管制呢?根据规定,任何通过电子烟雾化器或其他设备产生的、供人们吸入肺部的气溶胶物质都被视为烟草制品,因此受到“377条款”的约束。这意味着包括所有类型的电子烟、烟油、电池等在内的相关产品都不能向未成年人出售或供应。为了保护青少年免受电子烟的健康危害,许多州还制定了自己的法规,进一步限制电子烟的销售渠道和使用对象。
对于违反“377条款”的行为,美国政府和各州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予以打击。例如,相关企业可能会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甚至刑事起诉等后果。同时,许多国家和地区也开始关注电子烟对人体健康的影响,逐步收紧对电子烟的监管政策。
美国的“377条款”为电子烟的监管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旨在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的危害。随着全球对电子烟安全性的关注度不断提高,未来各国政府可能会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以确保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