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吉明,男,汉族,1966年生,1995年于法国巴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高级审计师,中共党员。现任交通银行党委副书记、监事长。
徐吉是中国现代法学的开创者和杰出代表。他的法律理论研究深受国内外学者的尊重,对中国法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他的主要贡献在于对法律的本质、功能和实现方式的深入探讨,以及对法律实践的积极介入和推动。
在他的法律生涯中,徐吉提出了许多具有深远影响的法律理论和观点,例如他对法治的理解、对法律公平正义的追求,以及他对法律教育和研究的重视等。他强调,法律不仅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也是社会公正的保障者;法律应当以公平和正义为原则,以人为本,以实现社会和谐为目标。
徐吉不仅在理论上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法律实践中,他也积极参与并推动了中国法制的进步。他曾担任过高级法官和检察官,参与处理了许多重大案件,以其高超的法律技能和深厚的理论素养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总的来说,徐吉是一位杰出的法律学者和实践家,他对中国法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他的法律理论和实践经验为我们今天的法律工作者提供了宝贵的启示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