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居住证的续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同时满足社保和居住登记的非深户居民。持有人在申请签注之日前一年内累计在特区居住时间满八个月办理居住登记的,视为继续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 已办理了居住登记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非深户引进人才。高层次专业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已取得深圳市留学资格证书的留学回国人员、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工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申请人可以通过“深圳市公安局”官网 -【个人业务】、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府服务】网上办理签注。
一、深圳居住证续签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做好居民的户籍管理、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应当向签发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可以自动注销签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需继续居住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会服务机构申请续签。逾期未申请续签的,视为放弃居住资格。
二、深圳居住证续签的注意事项
准备材料:申请人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原居住证等相关材料。如有变更,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填写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居住证续签申请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提交申请:携带好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提交申请。可以通过网上预约的方式,避免现场排队等候。
缴纳费用:根据相关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如有疑问可咨询工作人员。
等待审核:相关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对材料进行审核。如有问题,将及时通知申请人。
领取新证: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约定的时间前往领取新的居住证。
深圳居住证续签涉及的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较多,申请人需提前了解相关政策,按照规定准备好材料并按时提交申请,以保障顺利续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