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可以通过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或携带居住证到所在街道办去查询,即直接到深圳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查询。
一、合同的订立
租赁双方应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确定租赁房屋的具体事宜。
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应当对房屋的基本信息(如面积、装修情况等)进行核实。
合同应当明确约定租金、押金、租期、用途等内容。
双方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
二、房屋的使用与维护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承租人应当爱护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拆除。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清洁标准保持房屋卫生。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缴纳水电气费等相关费用。
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合同。
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告知对方。
一方严重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四、合同的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租赁主管部门或者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