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予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不认为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不对其提起公诉的一种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免予起诉的条件有:
- 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 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
在刑事诉讼中,免予起诉是检察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作出的一种特殊的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证据不足或者犯罪事实无法成立,因此不会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这种做法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护和对刑事诉讼公正性的尊重。然而,免予起诉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可以逃避法律责任,只是暂时没有进入审判环节。一旦有新的证据或者情节发生改变,检察机关有权重新审视案件并作出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