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 (一)第四十四条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应根据子女的年龄、成长需要、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
法律明确规定了抚养权的原则。在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约定确定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将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实际情况作出判断。一般来说,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归母亲抚养;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法院会尊重父母双方的意愿,尽量保持子女的抚养权稳定。
法律规定了父母在子女抚养过程中的责任。父母都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得因争夺抚养权而损害子女的利益。在实际操作中,父母应共同承担子女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确保子女的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得到满足。
法律还规定了赡养费的问题。在离婚后,如果一方承担了抚养子女的主要责任,另一方应当支付一定的赡养费以弥补其付出的劳动和精力损失。赡养费的数额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双方的经济能力协商确定。
法律保障了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探视权。无论是离婚前还是离婚后,子女都有权利与父母双方保持密切联系,包括在合理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探视。如果一方不履行探视义务,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子女抚养权问题涉及家庭和谐、子女权益和社会公平等多方面因素。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遵循法律规定,充分沟通协商,以实现子女的最佳利益为最终目标。如有需要,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