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唤令是公安司法机关使用传票通知刑事诉讼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接受问话的诉讼活动。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在法律程序中,传唤是一种常见的手段,用于通知被告到庭应诉。本文将介绍传唤的法律规定与程序。
一、传唤的法律规定
传唤的目的和依据
传唤的主要目的是要求被告到庭应诉,以便进行诉讼活动。传唤的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传唤的对象
传唤的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于自然人,可以是未成年的人或者无行为能力的人;对于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是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负责人。
传唤的方式和送达
传唤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等。其中,直接送达是最常用的方式,即派人将传唤通知书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指定的地点。如果被告不在家,可以留置送达,即将传唤通知书交给被告的亲属或者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电子送达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将传唤通知书发送给被告。
传唤的时间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应当发出传票。对于刑事案件,法院在立案后三日内应当发出传票。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间的,可以申请批准。
二、传唤的程序
准备工作
在开始传唤之前,法院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确定传唤的对象、了解其住址或者联系方式、准备好传唤通知书等材料。
发出传唤通知书
法院按照规定的程序发出传唤通知书,通知被告到庭应诉。如果被告无法亲自到庭,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庭。同时,法院还可以要求被告提供相关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