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是如果母亲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形,也可以随父亲生活。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法官在考虑双方抚养能力及抚养意愿的基础上,在没有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与孩子进行单独沟通,听取孩子的意见 。
在中国,离婚诉讼涉及到的主要问题包括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协商处理财产分割问题,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子女抚养方面,法律明确规定了父母双方在子女抚养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并为双方提供了一定的选择余地。
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平均分配。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取得了特殊的贡献,例如购房、投资等,那么这些财产可能会被认定为该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继承了遗产或者获得了赔偿金等利益,这些款项也应当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婚姻法》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当共同承担抚养责任。在离婚后,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可以由其中一方独自抚养子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则法院会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和实际情况来决定由哪一方独自抚养子女以及如何分割共同抚养费用等问题。同时,如果一方有能力并且愿意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法院也可以考虑允许其继续承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用。
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处理好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您需要更加详细的法律建议或者指导,请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