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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与法律适用(百度律师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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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6-11 13:44:01life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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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网络侵权行为日益增多,给人们的合法权益带来了极大的侵害。在网络侵权纠纷中,如何明确责任主体以及适用何种法律规则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本文将从网络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网络侵权责任主体的认定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承担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即当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网络用户实施了侵权行为时,如果未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或者管理措施,就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个人责任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网络侵权纠纷中,网络用户的过错行为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网络侵权的法律适用

一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5条规定,当事人选择适用的法律包括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规范。在网络侵权纠纷中,应当根据案件事实和情况选择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例如,当涉及到电子商务平台购物合同纠纷时,可以适用电子商务法的规定;当涉及到著作权侵权纠纷时,则可以适用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规范。

特别法优先适用原则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特别法优先于一般法适用。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理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在涉及网络安全的案件中应当优先适用网络安全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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