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央廉洁自律八项规定是指中央政治局于2012年12月4日审议通过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具体内容包括:(1)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2)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3)要精简文件报告,减少不必要的文件和报告,严格控制文件数量和篇幅;(4)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5)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6)要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生活的教育管理;(7)要加强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的管理;(8)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出国境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廉洁行为法》(以下简称“廉洁行为法”)的正式实施,对于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该法以八项规定为主要内容和精神支柱,具体细化了公务员廉洁行为的规范和要求。
在2012年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八项规定”,旨在改变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这八项规定包括: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控制公款吃喝,规范出访活动,严禁送礼收礼等。这些规定不仅对全体党员提出要求,也对全体公务员提出了明确的道德和行为准则。
廉洁行为法则将这些原则具体化,为公务员的行为设定了明确的法律红线。其中包括: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严守廉洁从政底线,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等。同时,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法律也设定了严厉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开除等。
总的来说,廉洁行为法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公务员的廉洁自律要求,使得八项规定的原则更加具体化、明确化。两者共同构建了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既约束公务员的行为,又保障公众利益。